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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外情取证:自立遗嘱模板是怎样的
时间:2023-07-19
自立遗嘱模板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遗嘱的形式有自立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等,其中自立遗嘱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自立遗嘱通常是以书面形式,当事人在过世之后,其遗产都应该按照遗嘱分配,很多人都不知道遗嘱该写些什么内容,那么自立遗嘱模板是怎样的?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自立遗嘱模板是怎样的  立遗嘱人于*斌(化名),男,86岁,江苏**人,现住上海市**路150弄28 号202室,身份证号码**上海私家调查****************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物权法》有关规定,特立此遗嘱如下。  1、本人妻子于2008年1月18日去世。长女于**,约58岁,住上海市***村106号801室;次女于**,24岁时去世,未婚,无子女;三女于**,52岁,住上海市***村145号802室;四子于**,约48岁,住上海市****路178号。  2、本人与三女儿于**、外孙女***共同共有房产一套,其位置在上海市**路150弄28号202室,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字(2006)第006988号。在该房产中依法应当属于我本人所有的部分,在我身后归三女儿于**所有,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侵占和处分。  3、本人退休金存折由三女儿于**保管。我身后的退休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应得费用,均由三女儿于**领取和支配,除用于我的丧事费用外,如还有剩余均归三女儿于**所有,如有不足亦由三女儿于**自行负担。  4、本遗嘱委托***(现住上海市***弄1号602室,手机1391*******)协助执行,其权限是:主持有关人员会议,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本遗嘱及其公证效力,监督本遗嘱的执行。  5、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如我身后发现有其他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一律视为无效。  6、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本人收执,一份交委托执行人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 (签名盖章)  二OOx年三月八日  二、自立遗嘱没公证有效吗  自立遗嘱没公证,只要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遗嘱同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做见证人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自立遗嘱模板是怎样的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自立遗嘱要写清楚对自己遗产的分配,立好之后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实在遗嘱人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作为见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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