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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侦探社:财产遗嘱怎么分配共有房产
时间:2023-11-11
财产遗嘱怎么分配共有房产 人死后是需要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和继承的,对于财产的分配来说,包括一个汽车的分配房产的分配,还有就是存款的分配,那么对于那些共有财产来说应该怎么分配呢?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财产遗嘱怎么分配共有房产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财产遗嘱怎么分配共有房产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二、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遗嘱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继承法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于死亡之前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的遗嘱也仍是无效的,而不能随其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于设立遗嘱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原设立的遗嘱仍可有效,但其对原设立遗嘱变更或上海私家调查撤回的,遗嘱的变更或撤回无效。  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做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的遗嘱。所谓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相符合的意思表示。胁迫、欺骗遗嘱人的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既可以是因遗嘱人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得到利益的人,也可以是不会从遗嘱人的遗嘱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产遗嘱怎么分配共有房产的相关知识,分配共有财产的时候,要根据共有财产的一个规定去进行分配。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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